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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强制拆迁前法律

2017年3月31日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http://www.cfbjcqls.com/
实施强制拆迁前法律
实施强制拆迁的,须在实体上和程序上都要符合法律的规定。特别是在程序上,证据的保全是很重要的,同时,拆迁人本身没有实施强制拆迁的权利。实施强制拆迁前,拆迁人应当就被拆除的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未搬迁的,由房屋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强制拆迁,或者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


文章来源: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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