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佛山市建设局商品房预售信息上网制度》的通知
2017年3月31日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http://www.cfbjcqls.com/
关于实施《佛山市建设局商品房预售信息上网制度》的通知
佛建产[2004]3号
(佛山市建设局办公室2004年12月9日颁布实施)
各区建设(房产管理)局:
为了健全我局管理制度,提高对五区房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水平,我局根据建设部2004年7月20日新修订的《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订了《佛山市建设局商品房预售信息上网制度》,现将该制度发给你们,请你们根据制度的要求,尽快建立商品房预售信息上网系统,增加商品房预售信息透明度,确保购房者合法权益。
附件:1.《佛山市建设局商品房预售信息上网制度》
2.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报表
<佛建产[2004]3号附件2.doc>;
3.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季度汇总报表
佛山市建设局办公室
二○○四年十二月九日
附件1:
佛山市建设局商品房预售信息上网制度
为规范、统一我市五区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行政行为,提高办事效率,逐步推行政务公开,接受全社会监督。根据《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制度。
一、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审查的资料:
1、预售商品房申报表;
2、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营业执照、计委批文;
3、交齐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凭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房地产开发合同或旧城改造合同;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
、印件;
6、施工进度方案、投资计划和资金来源等材料;
7、物价局备案证明;
8、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要求已到辖区内房管部门市场科备案);
9、商品房预售款专用帐户监管协议书;
10、开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专用帐户证明;
11、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复印件;
12、工程质量及施工安全监督通知书;
13、预售说明书(包括商品房的四至、标准名、地点、装修标准、
销售计划、销售面积、建筑面积、公摊面积、计价面积与价
格、开发及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
14、规划图(总平面图)、建筑图纸;
15、公安部门门牌证明;
16、如在境外销售、需提供境外的销售商品房批文。
二、对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要求。
各区房产管理部门必须到拟预售的项目现场检查申请预售的商品房项目的工程形象进度是否符合如下要求:
1、七层以下(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完成结构工程并封顶;
2、七层以上(不含本数)的商品房项目,已经完成三分之二结构工程。
三、经审核,对符合预售条件的项目应在15天内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核发的理由。
四、对核发的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进行上网公示。
1、商品房预售项目电子文档实时上报制度。从2005年1月开始,各区房产管理部门在每核准一个商品房预售项目后必须上报公告,同时3日之内按附表一的格式整理有关情况,并将情况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佛山市建设局邮箱。
2、商品房预售项目情况年中、年末汇总制度。从2005年1月开始,各区房产管理部门于每季度末将本季度批准的商品房预售项目按附表二的格式汇总整理好,盖单位公章后连同汇总表的电子文档一并送至佛山市建设局办公室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