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程序
文章列表

如何界定他处有房?

2017年10月26日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http://www.cfbjcqls.com/
正文: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自己出资购买商品房的,并不算他处有房。并且,根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房屋动拆迁补偿款分割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他处房屋的性质,仅限于福利性质取得的房屋,包括原承租的公有房屋、计划经济下分配的福利房、自己部分出资的福利房,房款的一半以上系用单位的补贴所购买的商品房,公房被拆迁后所得的安置房(包括自己少部分出资的产权安置房),以及按公房出售政策购买的产权房等。所以,你还是可以享有拆迁补偿款的。


文章来源: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fbjcqls.com/art/view.asp?id=896568584526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