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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这些情况下的农转非的人员可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2017年12月4日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http://www.cfbjcqls.com/

  北京知名拆迁律师讲到,农业户口是进行农村土地承包、农村土地流转的基本要求,只有具备农业户口才能享有农村土地的相关权利。随着农村土地价值的凸显,很多已经农转非的人员都有些后悔,都想着再将户口迁回,以便进行土地确权。其实这些情况下的农转非的人员是仍可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

  一、并非举家落户城市的

  土地承包是以户为单位的,而且是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因此无论农户新增人口还是减少人口,同样享有原先以户为单位的土地承包面积。这就是说,只要不是举家外迁,原有的承包地就不会被收回。

  二、承包地由他人代耕的。

  已经落户城市的人员,其在农村的承包地还有在耕作的、交由他人耕作的,只要承包地还在合同范围之内,发包方就不能解除合同,也不能收回承包地。

  三、举家落户小城镇的。

  将农业户口转为非农业户口,落户小城镇的,即使是全部家庭成员都落户,也依旧享有农村土地承包权,原有的承包地不会被收回。需要注意的是,举家落户大城市,其承包地是要被收回的。

  四、未参加二轮延包的居民

  这个情况其实在农村还是比较常见的,很多由于在外务工导致没来得及参加村里组织的二轮延包土地承包的村民,这部分群体依旧保留其土地承包的权利,并且,村集体可以将预留机动地分配给这部分群体承包使用。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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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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