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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应该归谁?买主还是农民?

2017年12月8日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http://www.cfbjcqls.com/

   凯诺北京拆迁律师,拆迁后应给予被拆迁人相应补偿,但对于农村集体拆迁,被拆迁人如何确定我国法律无明确规定。根据《关于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征地拆迁行为的通知》,“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作出修订之前,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要参照新颁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精神执行”,以及该条例第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可知,房屋所有权人为被拆迁人。

      城镇居民购买宅基地,拆迁补偿款应该归谁

  根据“房地不分离”原则,房屋和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归一个主体所有。这里涉及民法中规定的添附物所有权归属问题。B在A的宅基地上建立房屋,其实是将建筑材料等动产与宅基地相结合,是动产与不动产的附合。

       老农村房屋

  动产与不动产附合,由不动产的权利人取得所有权。

      现代农村房屋

  所以,宅基地使用权归A的情况下,房屋的所有权应归A所有。所以A是房屋所有权人。

      严禁农村宅基地非法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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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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