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拆迁补偿
文章列表

承租人能够获得哪些拆迁补偿

2018年1月4日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http://www.cfbjcqls.com/

1、解除租赁协议  
     房屋拆迁时,如果承租人与房屋产权人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不再给与承租人补偿。  
2、未解除租赁协议  
     2.1产权置换 重新订立租赁合同  
  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  
     2.2 承租人获得费用  
      2.2.1搬迁补助费:按照建筑面积或合作规定进行计算  
     拆迁非住宅房屋的,搬迁补助费包括:  
     (1)设备搬迁,安装费用;  
     (2)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按照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  
      2.2.2停产停业损失  
     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500元至1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停产停业综合补助费用。  
3、救济手段  
     如果对拆迁方案不满意,建议千万不要签订拆迁安置协议,可以依法向房管局提出裁决申请。  

文章来源: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fbjcqls.com/art/view.asp?id=902701051973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