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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个人如果承包500亩土地 国家补贴多少钱?

2018年1月18日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http://www.cfbjcqls.com/

  现在土地承包已经不是什么稀奇事了,尤其是2017年10月17日又宣布一利好消息,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很多人在后台提问到,个人如果承包500亩土地的话,国家补贴多少钱呢?下面北京拆迁律师为大家来介绍一下

  土地承包补贴是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决定的,没有统一的标准。

  例如有些地区,承包500亩土地,经地级农业委员会批准为大型家庭农场后,可以享受政府每亩200元左右的补贴、低(无)息贷款、大型农机具补贴等。具体补贴项目和标准,可以到当地的农业委员会咨询。

  承包土地需要注意什么?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15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组织的农户。”《土地管理法》第15条第2款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每一个成员都有承包土地的权利,家庭承包中,是按人人有份分配承包地,按户组成一个生产经营单位作为承包方;强调承包方是本集体组织的农户主要是针对农村集体所有的耕地、草地和林地等适宜家庭承包的土地的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给农户,也可以承包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和个人。但是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鉴于我国实行的是村民自治制度,在《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了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组织农户的前提下,《土地管理法》又规定了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由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承包经营,这既是对村民自治的尊重,也是对不同村的客观实际情况的一个灵活的补充。

  拆迁律师,需要注意一点,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并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对外承包的一个必经程序,不经过这个程序的对外承包的合同,是无效的。所以本村村委能否可以把本村的土地承包给外人,关键看这个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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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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