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 首页 律师文集 物业管理
文章列表

不满占用公共场所 业主怒砸玻璃

2018年3月21日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http://www.cfbjcqls.com/
  徐女士给快报热线85100000来电:我是文晖路润和紫庭花园的业主,小区这几天一直在讨论开发商在地下车库建餐厅的事,都差点打起来了。我们要求把餐厅拆除,但开放商又想把餐厅改成员工休闲区。这是业主的公共场所啊,开发商哪能想建什么就建什么!
 推荐阅读:
  逾期交房 可解除购房合同
  房产纠纷可以怎么解决?
  房产证纠纷怎么处理
 
  见习记者申道飞核实:昨天下午,来到紫庭花园小区,在地下车库负二层西边圆盘出口处,看到了报料人所说的“餐厅”,墙角全是碎玻璃,地上放着半桶盖满灰尘的乳胶漆,还有一些室内施工用的移动式脚手架。
  站在“餐厅”中间的位置,抬头能看到地面的树木。小区物业的钟经理说,这个地方在规划图纸上被叫做地下车库采光井,车库东面和西面的出入口各有一个,加上所属的3个房间,每个采光井面积约为200平方米。
  双方激辩采光井归谁
  去年4月,开发商对采光井进行装修,打算开办员工餐厅,由于业主反对而作罢。
  今年10月19日,开发商再次派人整修,这次对外称是要“改建成员工休闲区”。钟经理说,开发商的办公用房就在小区1号楼,“他们也是小区业主”。
  业主们以为又要建餐厅,再次要求开发商停止装修。
  业主代表戴先生说,根据《物权法》,(采光井)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开发商无权动用。
  开发商则委托物业答复称:按照“谁投资谁受益”原则,采光井的产权属于开发商,不归全体业主所有。
  之后,施工继续进行。
 


文章来源: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转载请注明出处  本文链接: http://www.cfbjcqls.com/art/view.asp?id=909527934226 [复制链接]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法律咨询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法律咨询热线:18601155977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