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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诺律师事务所:不动产登记,几个认识误区须厘清

2018年5月21日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http://www.cfbjcqls.com/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以来,不动产登记在保护产权、保障交易和便民利民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舆论对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也时有误解。当前,从地方实践来看,有以下误区亟待厘清。

误区一:登记办结时限越短越好

  《压缩不动产登记时间实施方案》要求将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农村不动产登记和未公证的继承、受遗赠等复杂的不动产登记30个工作日办结。 压缩时限的初衷是为了提高效率,但有些地方却走入了求快的误区,许多地方考核不动产登记窗口服务水平“唯以时限论高低”。

  我国不动产登记不是契据登记制,不动产登记的效力极为强大,不仅是不动产物权的有效公示方式,还标志着国家对不动产物权的认可,具有不可置疑的公信力。由此来看,法定的程序、内容与时限如果随意简化,必然酝酿较大的错登风险,登记机构与登记人员可能面临大额错登赔偿。对此,建议不动产登记应审慎处理效率和质量的平衡关系,实事求是,遵循规律,稳步提速,窗口服务考核切不可“唯以时限论高低”。

  误区二:中介机构归不动产登记部门管

  在不动产登记过程中,有专业化的测绘机构提供权调测绘服务,有不动产登记代理人提供代办服务,当然还有房地产经纪机构提供居间服务,有担保、资金托管机构服务。中介的参与能够活跃市场,减少交易风险。但是少数中介为没有资质的社会人员,乱收费用,提供虚假信息,欺骗群众,严重影响了登记部门形象。中介的活动场所在不动产登记服务大厅,群众误认为不动产登记中心就是中介机构的监管部门,中介出了问题,且问题就发生在窗口,不动产登记中心自然成了“背锅侠”。

  那么,中介机构究竟该如何规范监管?笔者建议,政府部门应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可明确房管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加强监管,市国土资源部门对测绘机构和从业人员、不动产登记代理人员加强监管。在日常服务过程中发现违规违纪行为,不动产登记中心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同时从自身做起,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监管。

  误区三:办不了证错在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动产登记处于项目建设的末端环节,登记只能依申请进行,工作人员只能对符合条件的不动产依法进行登记。但一些因工程烂尾或质量问题导致长期无法竣工验收的项目,业主无法登记领证,往往迁怒于不动产登记中心,误认为是不动产登记中心 “不作为”,许多信访投诉的矛盾汇集到不动产登记中心。

  而事实上,企业、群众无法登记办证看起来是堵在不动产登记中心,而根本原因或许是在上游环节,没能完全符合办证条件。对此,不动产登记中心应该耐心向群众解释清楚,并将相关问题分类汇总及时向上级汇报,争取获得政府部门的支持,尽快解决。

  误区四:老问题是由不动产登记造成的

  不动产统一登记以来,房地主体不一致,历史登记依据不足等问题逐渐暴露,在全国各地都有不同程度存在,部分舆论指责这是由不动产统一登记造成的。

  事实上,这些问题在分散登记时就已存在,客观地说应是不动产统一登记暴露了许多老问题。这些问题大多时间跨度长、涉及部门多、解决难度大,久拖不结势必引起企业、群众对不动产登记服务的不满。化解这些问题,需要地方政府牵头,多部门会商,在依法的前提下,尊重事实,特事特办。转载国土资源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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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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