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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办理备案登记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的解散条件是怎么样的

2021年3月14日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http://www.cfbjcqls.com/

 贾启华律师,北京厂房拆迁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五、办理备案登记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15日内持下列文件向县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核准登记手续

  业主委员会备案登记表;业主大会成立情况;;;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况报告;会议记录及人员签字等资料;其他相关资料。

业主委员会的解散条件是怎么样的

  1.申请召开业主委员大会,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百分之二十以上且占总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就可以召开业主大会。

  2.业主大会对业委会的工作做投票的评议,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一半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半数的业主同意,就可解散当前的业主委员会。

  以上就是为你一一整理的关于业主委员会的解散条件是怎么样的等等问题的相关内容。业主委员会应该站在业主们的立场之上来维护业主们的个人权益。否则业主大会有权进行解散。以上就是对该问题的解答,如果您有其他的问题可以继续关注我们。


文章来源: 北京厂房拆迁律师
律师: 贾启华 [北京]
北京市凯诺律师事务所
联系电话:18601155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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